目击者:男子显得很急躁但不说话
“有一个女孩被男的拿刀挟持了!”昨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,市民反映在咸阳市沈兴南路,一名男子将一女子“挟持”到咸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院内。
昨日上午11时许,事发地附近一家水果店店主说,当时她远远看见一名约30岁的男子,一手放在女孩头部,一手按在女孩脖子上,从南向北走来,“把那个女孩头压得很低,光听见那个女孩啊啊啊地喊叫疼。”该店主说,等对方靠近时,她才看见男子拿着一把刀放在女孩脖子上。“男子显得很急躁,但不说话,最后进了刑警支队大院。”
咸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门卫介绍,男子将女孩“挟持”到刑警支队楼内后,院内民警协助辖区派出所将人带走。
华商报记者从事发现场了解到,男子所拿刀具来自附近一家五金店。“他问有刮胡刀没有,我说有,他看看也不吭声。”五金店老板说,他不经意间看到女孩倒在地上,准备上前查看时,“男的过来,拿着我卖的菜刀架在女娃脖子上。”
据了解,从五金店到刑警支队院内,女孩被“挟持”的距离有百余米。
持刀男子:刀架女友脖子想引人注意
昨日12时许,在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西兰路派出所,“挟持”女子的张某称,被“挟持”的是他女朋友,两人都是四川人。不久前,女朋友打电话称给他介绍工作。他从无锡坐火车于9月7日到达咸阳。去了女孩宿舍后,发现里面有很多人,“觉得有点不对劲,感觉是传销。”
“我也想过走,但里边比较严,不让出来。”张某说。几天前,对方让他交2900元,他给姐姐打电话让打钱。14日他借着办卡名义出门。就在从银行返回小区的路上,看见一派出所(即刑警支队),“回去就不好出来了,就想着怎么引起他人注意。”认为女朋友已经被“洗脑”,肯定不会和他走。这时刚好路过一五金店,他故意进去买东西,正好看见货架上有刀,“只能拿着菜刀,架在她的脖子上引起注意。”
警方:“挟持”行为过激,可立即呼救或拨打110
西兰路派出所副所长李雅宁介绍,张某32岁,他女朋友今年23岁。不久前,女孩打电话将张某叫到咸阳,张某到女朋友宿舍后,感觉像是传销,但他女朋友一直说是直销,要靠这个去发财,张某才想通过“劫持”女友引起警方注意。
李雅宁称,他们第一时间也去传销点查看了,但已经没有人,具体情况还需进一步核实。她认为,张某的想法没有错,但行为恶劣,假如控制不当或者反抗激烈,就会造成严重后果。张某可立即呼救或者打110,“挟持”的行为有一些过激。经过核实,假若主观确实是想通过此方式让警察注意他,让警察给他女朋友做思想工作回老家,可能不会按照相关法律处理,但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