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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成都可以生二胎的条件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18-09-21 09:10:54  阅读:4071+ 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张震岳

  根据现行的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,目前我省有11类夫妻可申请生育二胎,分别为:

  (1)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,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;(2)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;(3)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;(4)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;(5)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;(6)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,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;(7)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;(8)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;(9)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(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、丘陵、河谷地带)的农村人口中,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;(10)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;(11)婚后患不育症,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。

  另外,两类情况之一的夫妇也可申请再生育一子女:因丧偶再婚的,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,另一方无子女的;因离婚再婚的,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,另一方无子女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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