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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新生儿办理户口的期限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18-09-21 18:34:04  阅读:6911+ 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朱丹

根据<<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>>第七条规定: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,由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。弃婴,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。为此16姐特意咨询了无锡公安局户籍科,在无锡并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,不过为了不影响宝宝以后入学等各方面的事宜,还是尽早入户为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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